解析八字干支的作用原则
八字算命中天干地支是最基本的所在,它与十二地支的关系影响着命主的人生轨迹。
本期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八字干支的作用原则。
八字与干支的关系详解
1、八字间的作用,首先是发生在“同柱”的那一对干支之间
即天干与其坐下的地支中的“藏干”之间。例如:某柱干支为“甲戌”,而地支“戌”中藏干为“戊、辛、丁”,那么干支间的作用存在着“甲与戊”、“甲与辛”、“甲与丁”三对矛盾,当我们论及“戌”这个柱的干支间的作用时,实际上同时包含了上面说的三种情况。
2、地支藏干除了与“本柱天干”发生作用
还与其它柱的天干发生作用,但这种作用是有条件的,关键是看“藏干”是否能从其藏身的地支中“透出”。能透出,则与它干发生作用;不能透出,则与它干不存在作用。
评估藏干能否透出的标准是:
(1)“干”生“藏”,能够透出;
(2)“干”同“藏”,而“藏爻发动”,能够透出;
(3)“藏”生“干”,不能透出;
(4)“干”克“藏”,不能透出;
(5)“藏”克“干”,能够透出。
例如上面说的“甲戌”,戌中藏“戊、辛、丁”三个天干,“甲”木克“戊”土,属于“干克藏”,“戊”土不能透出;“辛”金克“甲”木,属于“藏克干”辛金能够透出;“甲”木生“丁”火,属于“干生藏”,丁火能够透出。
3、天干之间的作用也是无条件的,但主与客、主动与被动是有区别的。
(1)旺相的天干为主,休囚的天干为客;
(2)发动的天干为主,安静的天干为客。
4、地支之间不论生克只论合、冲、刑、害。
5、地支之间作用的主客关系与天干同。
二、八字的作用形式及原理
八字诸元素间的作用主要包括:生、克、制、化、扶、抑、合、冲、刑、害。其中,发生在天干之间的有“生、克、制、化、扶、抑”六项;同时发生在天干和地支间的有“合、冲”两项;发生在地支间的有“刑、害”两项。
1、相生
即甲生丁,丁生戊,戊生辛,辛生壬,壬生乙,乙生丙,丙生己,己生庚,庚生癸,癸生甲。特点是阴阳属性相异,是一种事物向另一种事物转化的关系。
2、相克
即甲克戊,戊克壬,壬克丙,丙克庚,庚克甲;乙克己,己克癸,癸克丁,丁克辛。特点是阴阳属性相同,是一种事物取代另一种事物的关系。
3、相制
即通过相生来制服克我之物。如金能克木,但木能生火以克金;火能克金,但金能生水以克火;水能克火,但火能生土以克水;土能克水,但水能生木以克土;木能克土,但土能生金以克木。这是克制与反克制的循环,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的生物链。
4、相化
即通过相生之物来化解相克,亦即通常所说的“通关”.如金克木有水则通关,它反映了事物的“贪生忘克”的基本属性。
5、相抑
即五行凡相生者必相抑。如,木生火,则火便要受到木的制约,木尽则火灭,此为“木抑火”。其余乃火抑土,土抑金,金抑水,水抑木。
6、相扶
即引动。如水生木,则木能引动水,使本来安静的水“动”起来,由静态变成动态,此为“木扶水”。其余乃水扶金,金扶土,土扶火,火扶木。
7、相合:天干合、地支合两种。
“天干合”为正合,反映了阴阳对立统一规律。既有“化解”的作用又有“化生”的作用。“化解”是将本来相克的五行变成不相克并达到和谐;“化生”是转化成另外一种新的物质。以“乙庚合化金”为例,庚为金,乙为木,二者属性相克,位置相对,阴阳相异,通过“相合”而构成了既对立又统一的“太极”并化生为新的物质——“金”。值得说明的是,此“金”已经不是原来的庚金了。天干合包括: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天干的“合”与“化”是无条件的,不象有的流派说的,天干合化需要有地支接引才行。笔者在实践中从不论什么需要地支接引的,准确率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地支合”又分“地支六合”、“地支三合”以及“地支三会”.“地支六合”,即“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各家均讲“合化”,但细究之下,由于 “地支六合”根本不具备构成“太极”的条件,所以笔者在论命时只论其合而从不论其化。笔者的理解是,“地支六合”乃“联合”、“联盟”之义,其作用是使双方得到加强但相合之后,双方的性质都没有改变。比如“子与丑”合,会使“子”和“丑”的状态都得到加强,但相合之后,“子”还是“子”“丑”仍然是“丑”。“地支三合”,即“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三合金局”。乃“五行专气”之合。因为“申”为水初生的状态,“子”为水鼎盛的状态,“辰”为水返本还原的状态。因此三字缺一不可,“半合”之说已入歧途。
“地支三会”,即“亥子丑会水”、“寅卯辰会木”、“巳午未会火”、“申酉戌会金”。乃“乘旺”之合。因此三字中须有一字为月支方可。
8、相冲
分“天干四冲”和“地支六冲”两种。“天干四冲”包括:甲与庚,乙与辛,丙与壬,丁与癸,共四对;“地支六冲”包括:子与午,丑与未,寅与申,卯与酉,辰与戌,巳与亥,共六对。构成“相冲”的条件有二:⒈在太极图上处于对称的位置;⒉阴阳属性相同。故相冲又称“对冲”。
“相冲”的结果有“冲动”和“冲破”两种,主要由双方的旺衰决定。旺相逢冲论其变动,休囚逢冲则不仅要论其变动,更要论其是否被“冲破”。
“冲动”有三种形式:子午、卯酉冲为“地域之冲”,主位置方面的移动;辰戌丑未冲为“职业之冲”,主职业方面的改变;寅申、巳亥冲为“职地之冲”,既会发生职业方面的改变,也会发生位置方面的移动。
9、相刑
包括“子卯之刑”、“寅巳申三刑”和“戌丑未三刑”三种。“相刑”主牢狱伤灾。至于为什么会“相刑”,“相刑”之后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
“子卯之刑”即,子刑卯,卯刑子;无礼之刑。
“寅巳申三刑”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无恩之刑。
“未丑戌三刑”即,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恃势之刑。
10、相害
包括:子与未,丑与午,寅与巳,卯与辰,酉与戌,申与亥,共六对。“相害”即相互损害。
三、天干作用关系
1、天干相生-泄
天干相生: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这是五行相生。同时也是五行相泄,我们学习命理只看到生的关系是不行的,有生就有泄,生泄是同时存在的作用关系。生、泄只是占位不同、角度不同所产生的不同结果。我们把这种思维转换叫做太极转换。如甲乙木生丙丁火,站在甲乙木的角度看,是生丙丁火,站在丙丁火的角度上,是泄甲乙木,所以说,生泄是同时存在的关系。生就是被泄,泄就是受生,简单的一个甲木生丙火可以看出四个象。在我们的理论体系中,作用关系是用来看象的,并不是看旺衰的,所以说不可忽略每一个作用关系,一个作用关系出一个象。
2、天干相克-耗
天干相克: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庚辛金,庚辛金克甲乙木,五行循环相克。克,很好理解,是金就克木,不必区分力量大小,只要发生作用关系就有象。克的同时就存在耗,与生泄的道理相同。耗的力量可以类象,不必看旺衰。
3、天干相合-绊-化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天干相合都是克合的组合,其来源众说不一,海义认为就是自然(详见:《命理过三关》例题集二、生从克来一文)。但从天干相合来说,它包含着四种关系,如甲己合,有甲木克己土的关系,有甲木绊己土、己土绊甲木,甲己合化土,甲随土化四种形式,什么时候论克?什么时候论绊?什么时候论化呢?不论是初学者还是当今的某些大师,海义敢说,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翻开他们著作中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一会论克、一会论绊、一会论化,没有一定规律。更有人用大量的佐证来论述什么情况下是克,什么情况下是绊,什么情况下是合绊。这些都是多余的。其实,这几种作用关系,并不是判断旺衰的,都是用来看象的,所有的关系都有象,一个甲己合能看出六个象来。在《命理过三关》的理论体系中,不用去争辩什么时候是克?什么时候是化?克是一个象,合是一个象,合化又是一个象。站在甲木的点位上是三个象,站在己土的点位上又有三个象,合起来一共六个象。单一的论绊或合化最多也只能看出两个象来,你少论了四个象,就少断出四条信息。这些就是困扰学命者排开八字不会说事或断事不细的症结。
4、总论天干
天干阴阳:
甲、丙、戊、庚、壬属阳。
乙、丁、己、辛、癸属阴。
天干五行:
甲乙属木
丙丁属火
庚辛属金
壬癸属水
戊己属土。
天干方位:
甲乙属東方
丙丁属南方
庚辛属西方
壬癸属北方
戊己属中央。
天干相合:
甲阳木己阴土合化土
乙阴木庚阳金合化金
丙阳火辛阴金合化水
丁阴火壬阳水合化木
戊阳土癸阴水合化火
天干之相合即对家。互相干合,形成夫妻和合的状态。
天干相克:
庚辛金克甲乙木
甲乙木克戊己土
戊己土克壬癸水
壬癸水克丙丁火
丙丁火克庚辛金。
总结:地支与地支之间可以直接进行作用,力量大小要综合以下两点来看:一要看位置、距离。从位置上说,月令的力量要比其它支的力量大;从距离上说,距离近的地支作用力大,距离远的地支作用力小。二要看结党、成势。结党成势的地支力量大,孤弱寡助的地支力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