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的宜和忌
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的宜和忌
新华网福州2月8日专电(曾艳)在福州民俗文化中,岁时习俗历史悠久,内容丰富,特别是春节,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福州民间几乎日日有节。
闽江学院历史系副主任薛菁教授是研究闽都文化内涵及其历史传承的学者。薛菁说,腊月二十四(或二十三)为祭灶节,是民间祭祀灶神的节日。福州祭灶有“官三民四船五”之说,即官家腊月二十三祭灶,百姓二十四祭灶,水上人家二十五祭灶。祭灶后,春节便拉开了帷幕,家家户户开始置办年货,打扫卫生,亲友之间互赠年礼,曰“送年”,节日气氛日浓。
除夕之夜,春节正式开始。这一夜,合家团聚共享晚宴,谓“做岁”。年夜饭后,全家围炉团坐,通宵不寐,谓之“守岁”。
正月初一,早上要放鞭炮,然后祈年、饮屠苏(一种药酒)、序拜(即晚辈向长辈拜年),有的人家还要却荤食(吃素)。这天忌扫地倒垃圾、用刀具、讲晦气话,一般也不吃稀饭,不出远门。晚上要早睡,俗称“斗夜灯”,即比谁睡得早。初二,福州俗称“女婿日”,是女儿女婿回娘家拜年的日子。初三,亲族邻里间互相拜年。初四,开假日,也称“接神日”,店铺都在这天开业。初五,入学日,旧时入学弟子在这一天拜见老师,称“上斋门”。初七,人日,福州俗称“人补命”,民间要取七种菜做羹,叫“七宝羹”,晚上要共食年糕,煮太平面,以表延年益寿。
薛菁说:“很多习俗是有积极寓意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饮屠苏可以祛病,‘斗夜灯’则是因为前一天守岁很劳累了,要早点休息。”
薛菁认为,福州民俗是在福州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漫长的社会历史变迁中孕育而成的,是在土著--闽越族民俗的基础上,不断融入中原汉族民俗与外国民俗(主要是近代西方民俗)而形成的,具有多元性、独特性、辐射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