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黄历说“清明不过社”
“社”是指“春社”,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春社一般与“秋社”合称为“社日”,历来有“春祈秋报”的说法。
对于刚过世的先人,要提早拜祭,乃出于“新山不过社”之说。
“社”是指“春社”,即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乃古代人祈求丰收的节日。相传,阎罗王对所有新鬼都有“优待”,让他们提早享用亲人的祭品﹔因此,孝子贤孙可以预早拜祭,不必等到清明。然而,“春社”却又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为免神鬼“争食”,所以拜祭刚过世的先人,就必须在“春社”之前。春社日有的年份在春分前,有的年份在春分后。
我国很多地方有“新坟不过社”之说。指的是给新坟(先年或当年新亡故的人,有些地区指新亡三年内)扫墓要在春社前。如《施南府志》载:“新葬之坟,则在社前祭之,本家男妇及内戚皆往。”据我这非常有限的阅历,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大部份地方都有此习俗。
那么为什么“新坟不过社”,也就是说为什么要在春社前给新坟扫墓挂青,而不能到清明节与老坟一同祭祀呢?
一般祭祖多在三月清明和七月半鬼节,尤其是清明扫墓挂青,我国大部份地区都有此习俗。意在缅怀祖宗和先人,给他们献上祭品。
而对于去世未久的人来说,则认为他们刚到阴曹地府举目无亲,孤独无依,势单力薄。阳世亲人捎去的祭品总会被别的野鬼抢夺。据说社前是冥界的法定的接收日,在这段法定的时间,给新亡的人所捎去的祭品,新亡人才能悉数收取。当然这些说法是否属实,本人也没去过阴间体验生活,只能是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