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看看《民法典》怎么说
我丈夫和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由于关系破裂,我想离婚,但我丈夫不同意。我们有一个1岁7个月大的男孩结婚了。丈夫说,如果我们离婚,他不会抚养孩子,丈夫的家庭经济状况要比我好很多,我改如何起诉他?
答复: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本法,如果男女双方要求离婚,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离婚将被批准。
关于儿童抚养问题,根据你的描述,男孩还不到两岁。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其母亲抚养。虽然你丈夫的家庭经济条件比你的好,但他不想要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可能将由你来进行抚养。
如果你想让你的丈夫抚养孩子,你可以从你不稳定的经济状况和你无力抚养孩子的角度与你的丈夫谈判,或者你可以在诉讼中提交你不稳定的经济状况的证据,并尽最大努力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请求。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的角度来看,孩子是由你的丈夫来抚养的。
如果孩子最终由您抚养,您可以要求您的丈夫定期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请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孩子的原则,将更多的财产分割给你。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只要是符合离婚的情形,那么通常可以离婚。如果自己一个人搞不定,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帮忙,更好处理婚姻中的细节。